CSS 命名規則的目的是提高代碼的可讀性和可維護性,讓開發者在管理和擴展樣式時更加高效。這些規則包括以下幾個關鍵要素:
最常見的命名方式是使用小寫字母,並以連字號(-)分隔單詞,如 main-header 或 footer-links
。這樣的命名方式具有良好的可讀性,並且可以避免與 JavaScript 中的變數命名相混淆。
CSS 的類別和 ID 名稱應具有描述性,反映元素的功能或用途,而不是外觀。例如,btn-primary
比blue-button
更具描述性,因為前者表示按鈕的用途,而後者僅僅描述了顏色。這樣的命名方式使得即使樣式變更,命名仍然具有意義,避免了未來的重構困難。
在 CSS 中,命名通常只使用小寫字母和連字號,建議避免使用大寫字母,以保持命名一致性。
BEM(Block, Element, Modifier)是一種廣泛應用的命名規則,有助於構建結構化的、可重用的 CSS。BEM 將名稱分為區塊(Block)、元素(Element)和修飾符(Modifier)。區塊是頁面上的獨立部分,如 navbar
;元素是區塊的子部分,如 navbar__item
;修飾符表示元素的不同狀態或版本,如 navbar__item--active
。
避免使用過於具體的名稱,如 red-text 或 large-box
,因為這樣的命名在設計變更時容易失去其原本的意義。應該優先使用具有抽象意義的名稱,這樣樣式可以更靈活地應用於不同的情況。
過深的選擇器嵌套會導致樣式難以維護,應盡量保持選擇器的簡潔。這不僅提高了性能,還讓樣式的作用範圍更明確。